2017精神损害赔偿解释

时间:2020-10-31 16:13:45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精神损害赔偿解释

  精神损害赔偿,也称非财产性赔偿,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形式进行赔偿以获得权利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精神损害赔偿解释,欢迎大家参考!

  一、哪些案件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权利和利益包括:(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二)婚姻自主权、监护权、配偶权、亲属权等身份权利亲权;(三)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财产权;(四)著作人身权。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如何认定?

  受害人要想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必须证明对方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一般来讲,侵权行为包括:(一)损害事实,侵权人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权利受到侵害,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者灭失的客观事实;(二)违法行为,侵权人违反法定义务而实施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三)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四)主观过错,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时的主管心理状态,是侵权人对自己行为的损害后果的.主观态度,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

  三、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即精神损害抚慰金,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应考虑哪些因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圣生活水平。

  四、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时如何处理?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是两种最基本的民事责任类型。所谓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指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同时符合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由此而产生主张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项请求权,受害人可以在两项请求权之间选择一个主张。

  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时,要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只能提起侵权之诉。例如:张某在李某店里买一个高压锅,在使用过程中因高压锅存在质量问题发生爆炸,导致张某面部被烧伤。张某既可以提起违约之诉,也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但提起违约之诉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提起侵权之诉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能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只赔偿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六、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该规定表明侵权行为致人伤残、死亡的,被侵权人只能以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形式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的实际赔偿金额。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该规定中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已经不在有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性质。

  综上所述,关于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修改,该司法解释生效后,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不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侵权行为致人伤残、死亡的,侵权人不但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还可以单独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