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企业支付员工竞业限制补偿金最新标准

时间:2020-10-29 14:01:41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企业支付员工竞业限制补偿金最新标准

  企业为了避免掌握了企业的经营和技术情况的员工在跳槽后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近似的业务,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往往会和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那么,企业向支付员工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企业支付员工竞业限制补偿金最新标准,欢迎大家参阅!

2017企业支付员工竞业限制补偿金最新标准

  2017企业支付员工竞业限制补偿金最新标准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的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公司企业可以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但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公司需要在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之规定,公司和用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要求公司按照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如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2015年9月2日)108条,如果公司与员工约定在职期间的工资中包含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该约定无效。即员工工资中不得包含竞业限制的补偿金,否则,员工可以在竞业限制期间要求支付补偿金。

  二、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法律后果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之规定,公司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员工可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公司未依法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员工可在公司违反约定之日起三十日内要求公司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员工未在三十日内要求一次性支付的,可以通知公司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2015年9月2日)108条,如果公司与员工约定在职期间的工资中包含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该约定无效,即员工工资中不得包含竞业限制的补偿金。员工在竞业限制期间可以再要求支付补偿金。

  三、竞业限制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附:2017最新多地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标准

国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北京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09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补救,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劳动者工资的20%60%支付补偿费。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上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9年)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江苏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对处于竞业限制期限内的离职劳动者应当按月给予经济补偿,月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

浙江

《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2008修订)

 

第十五条 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标准由权利人与相关人员协商确定。没有确定的,年度补偿费按合同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该相关人员从权利人处所获得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计算。

深圳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2009修正)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月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约定补偿费少于上述标准或者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计算。

佛山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五条  对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标准,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补偿标准如何确定属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但一般按年计算不得少于该劳动者离开企业前最后一个年度从该企业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竞业限制协议中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该最低标准计算。

中山

《中山市中级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201111)

 

6.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但未同时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经济补偿的数额明显过低、不足以维持劳动者在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该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苏州《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研讨会纪要(一)》

 

-(一)-2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履行完必要手续前,与劳动者协商经济补偿的标准;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三分之一的标准按月给予经济补偿。

宁波

《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2010修正)

 

第十七条 在竞业限制期间,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约定,向被竞业限制人员支付一定的补偿费。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二分之一。

银川

《银川市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但未同时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经济补偿的数额明显过低、不足以维持劳动者在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已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该竞业限制条款不具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