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0-10-27 18:53:26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那么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解释,欢迎大家了解!

  自书遗嘱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自书遗嘱应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4、自书遗嘱的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拓展阅读: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向公证机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

  二、遗嘱所处分财产的产权凭证,如房产证明、存款单、股权证明等;

  三、视立遗嘱人行为能力情况,应根据公证员的要求,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四、遗嘱(或草稿)。

  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众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6、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或未出生的胎儿应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7、夫妻或其他财产共有人同时申请遗嘱公证的,应当分别设立,处分属于各自的财产份额,一般不得共同设立一份遗嘱;

  8、遗嘱生效前,立遗嘱人可依法变更或撤销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变更公证遗嘱应到公证处做变更遗嘱公证。

  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

  三、遗嘱受益人姓名及与立遗嘱人的相互关系;

  四、遗嘱所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是否共有、抵押等。);

  五、对遗产处分和其它身后事务的处理意见;

  六、有遗嘱执行人的,要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联系方式等;

  七、遗嘱书应由立遗嘱人在遗嘱书上签名,不会或不能写字的,应在遗嘱书上捺指纹并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