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长春市失业保险金新标准

时间:2020-10-27 09:23:44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长春市失业保险金新标准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失业人员保障水平,吉林省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规定的1.5%阶段性降至1%。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7长春市失业保险金新标准,欢迎大家参阅!

2017长春市失业保险金新标准

  2017长春市失业保险金调整通知

  在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的同时,大幅度提高失业人员待遇水平,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76元至260元不等。

  此次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0.7%,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3%。长春市区(不含九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56元,九台区为每人每月960元。新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

  下一步,吉林省将全力抓好落实,确保政策惠及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同时,结合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企业用工岗位动态监测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兜住底线,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在加快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拓展阅读: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方式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有效措施,也是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工作相衔接的重要方式。按月发放,可以保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了解失业人员的情况,并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及时与就业服务机构联系,为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从以往情况看,绝大部分地区采取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向失业人员发放现金的方式。在一些地区,也采用了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方式。按照《条例》规定,应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凭证,失业人员到指定银行兑现。这样做,可以减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现金使用量,提高资金的安全性,是发展方向。目前一些还不具备银行代为发放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银行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论采取哪种发放方式,都要保证失业人员能够按期、足额地领到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