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时间:2020-11-06 14:14:01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欢迎大家参考!

     2017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材料如下所述.如果想快速顺利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把所需材料全部备齐,办理该证的相关材料有: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新版营业执照 (原件和复印件);

  3.公司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经营场所应当适合于食品销售经营);

  4.公司法人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任命书/聘用合同,以及身份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经营负责人不是法人的,就需要股东会任命决议.

  5.与食品销售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和工具的清单(清单包拓设备名称,型号以及数量) ;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以及操作流程的文件. 包括供货销售流程文件(含经营模式和流程图),经营场所的空间平面图(标明面积/用途/设备设施位置等);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检验制度、进货查验纪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退市制度、食品检查/存放/运输制度等;

  8.国家工商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一般要经以下步骤,分为三种情况:

  一、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新设立企业

  1、向登记科申请预核名申请

  2、向食品流通许可受理前台提交:企业设立登记表(P12由产权方盖章或签字)

  复印件: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产权证、非自有产权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

  3、受理后等待5日确认申请地址可以办理后,向食品流通许可受理前台提交书式申请材料

  4、受理期为20个工作日,期间需现场核查的工商局现场核查人员会与申请人取得联系,进行现场核查,需申请人现场签字

  5、书式材料内容合格并且现场核查通过后,等待10个工作日到食品流通许可受理前台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领取人需带:食品流通申请受理单(蓝色)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二、已有营业执照,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企业

  1、向食品流通许可前台提交书式申请材料

  2、受理期为20个工作日,期间需现场核查的工商局现场核查人员会与申请人取得联系,进行现场核查,需申请人现场签字

  3、书式材料内容合格并且现场核查通过后,等待10个工作日到食品流通许可受理前台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领取人需带:食品流通申请受理单(蓝色)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三、有《卫生许可证》换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企业

  1、提交材料时交回《卫生许可证》丢失需登报公告

  2、向食品流通许可前台提交书式申请材料

  3、受理期为20个工作日,期间需现场核查的工商局现场核查人员会与申请人取得联系,进行现场核查,需申请人现场签字

  4、书式材料内容合格并且现场核查通过后,等待10个工作日到食品流通许可受理前台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领取人需带:食品流通申请受理单(蓝色)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所需材料

  一、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

  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3、出资人共同签字(盖章)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4、法定代表人(或和负责人[分支机构名称变更])身份证明和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5、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6、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7、该项变更可以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变更:

  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和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3、出资人共同签字(盖章)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4、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复印件;

  5、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7、该项变更无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

  三、经营场地变更;

  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和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3、出资人共同签字(盖章)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4、新场地的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和场地证明,食品批发经营者同时要提供仓储的房产证、租赁合同和场地证明;营业面积和仓储场地超过300平方米的应提交消防合格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指货柜、货架、展示柜、冷柜、清洁容器、换气设施、空调、防尘防蝇等经营设备及食品运输工具等);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营业地及仓储地平面图和方位图);

  7、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8、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9、该项变更应先办理流通许可变更后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

  四、经营项目变更(增加经营散装食品项目):

  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和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3、出资人共同签字(盖章)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4、增加的食品经营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指货柜、货架、展示柜、冷柜、清洁容器、换气设施、空调、防尘防蝇等经营设备及食品运输工具等);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散装食品进销存展示制度);

  7、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8、该项变更应先办理流通许可变更后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

  五、经营方式变更(增加批发方式):

  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和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3、出资人共同签字(盖章)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4、仓储地的房产证、租赁合同和场地证明;仓储地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应提交消防合格证明;

  5、增加的食品经营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指货柜、货架、展示柜、冷柜、清洁容器、换气设施、空调、防尘防蝇等经营设备及食品运输工具等);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仓储地平面图和方位图);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批发记录制度);

  8、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9、该项变更应先办理流通许可变更后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

  六、经营项目、经营方式变更(减少):

  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和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3、出资人共同签字(盖章)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4、该项变更应先办理流通许可变更后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

  食品流通许可证过期了怎么办

  由于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只有三年,往往很多粗心的经营者大多都不注意过期时间,偶然一瞥才发现食品流通许可证已经过期了,那么过期之后要怎么补办呢?会不会处罚呢?

  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食品流通许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证》。

  二、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应提交以下材料:(一)食品流通许延续申请表;(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申请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身份证明。

  三、行政机关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延续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申请。

  四、行政机关对符合要求延续申请应当及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变有效期自许换证之日起重新计算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收回。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许可证延续的,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不变,但发证年份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有效期重新计算。

  第三十二条: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食品经营者建立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对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确认后归档。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办理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时,应当按照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的有关规定,审查《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限届满。对《食品流通许可证》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限届满的,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注销、撤销、吊销食品流通许可,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在注销、撤销、吊销许可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原则上讲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期后继续经营食品,就构成了未经许可经营食品的行为,工商部门可以依法进行处罚,因此建议各位经营者,留意证件过期日期及时续期。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注意事项

  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向有登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许可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材料的,许可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许可机关受理许可申请之后至作出许可决定之前,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应当同意其撤回要求;撤回许可申请的,许可机关终止办理。

  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